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7〕5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6日
杭州市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为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快“智慧安监”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在我市前期推广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并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推动、企业自主、市场主导”的原则,加快推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通过物联网技术对电气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导线温度、电流和漏电电流)进行不间断的数据跟踪与统计分析,实时发现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即时向系统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发送预警信息,并指导其开展治理,消除电气火灾安全隐患,确保用电安全。到2019年底,全市电气火灾事故大幅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二、领域
在高危行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宾馆、商场、市场、网吧、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学生宿舍、文物建筑、老社区、居住出租房屋、民宿等人员密集场所推广使用。
三、工作步骤
(一)研究部署(2017年5月至2017年6月):各区、县(市)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农办、商务委、教育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委、民族宗教局、园文局、文广新闻出版局、公安消防局等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二)推广应用(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建设方案的要求,制订计划,加快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各技术支撑单位要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高系统与行业类型、场所适应的匹配性和报警的确定性;加强对系统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及时发现隐患和及时报警、排查、处理的方法。市级相关部门要对各区、县(市)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高(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系统建设情况,查找系统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系统运行的有效性。技术支撑单位要不断完善和提升后续技术服务水平,帮助系统使用单位做好电气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科技兴安”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完善事故防控体系,切实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市安全监管局要适时研究提出适合我市的推广模式,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体系。各区、县(市)政府要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深入研究部署,扎实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工作,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切实防范电气火灾发生。
(二)突出重心,统筹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管生产经营管安全”的要求,根据本区域、本行业特点,统筹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工作。对领域,特别是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和火灾事故高发单位,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不断完善电气安全监管机制,确保不发生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
(三)强化保障,拓展服务。各级政府要将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给予资金保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研究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加强与技术支撑单位协作,拓展系统监控范围和服务项目,组建用电隐患治理技术服务机构或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采取社会化服务模式,帮助系统使用单位排查和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