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10月,全国共接报火灾74.5万起,死亡1381人,受伤2063人,已核直接财产损失61.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和伤人数分别上升2.5%和6.5%,亡人数和损失分别下降13.2%和9.7%。
其中,发生较大火灾56起,比去年同期减少36起,下降39.1%;发生重特大火灾3起,比去年同期增加1起,上升50%。主要特点是:
起火原因
电气是火灾的首要原因,用火不慎、遗留火种、吸烟、自燃、燃放烟火爆竹、生产作业不慎等也占一定比重。
起火区域
在全国火灾总数中,东部占43.3%,比例最高;其次是中部和西部,分别占28%和22.5%;比例最小的是东北地区,占6.2%。
起火场所
居民住宅火灾相对多发,伤亡人数最多。建构筑物火灾31万起,占火灾总数的41.6%,其中,各类住宅发生火灾24.4万起,造成979人死亡、1244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32.8%、70.9%和60.3%,是导致火灾伤亡的最主要场所。